办证指南
赞皇县图书馆读者办证须知
描述:
一、办证范围与条件
我馆全面实行免费无证阅览,若需外借图书、期刊和利用电子资源等需要办理读者证,读者证为“一证通”,全馆通用。
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驾驶证、社保卡、户口簿等),可办理1张读者证,未满 16周岁的公民可持户口簿或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办理1张读者证。
二、办证种类、借阅范围及费用
本证可外借综合图书、少儿图书、期刊等
读者类型 |
借书数量 |
借阅天数 |
可续借次数 |
续借天数 |
押金 |
普通读者 |
3册 |
30天 |
1次 |
30天 |
100元 |
高级读者 |
6册 |
30天 |
1次 |
30天 |
200元 |
三、挂失
读者证如有遗失,读者可通过电话挂失或本人凭有效证件及时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在办理挂失手续前,读者证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四、补办
挂失一周后,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履行补办手续。挂失期间读者证失而复得,读者可即时前往总服务台进行恢复。
五、退证
凡退证的读者,须将所借图书还清后,持读者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退还本人押金。若委托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需同时出示读者证、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当天办理的读者证不能退证,须在 10 天以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
六、办证时间
办证时间为星期二至星期日9:00—17:00。
总服务台电话:0311-84224365
七、注意事项
(一)借阅证借期30天,如果逾期有未还书刊,读者证将不能使用,待还清所借逾期书刊后,方可恢复使用。
(二)敬请读者妥善保管读者证,避免遗失或损坏。